对于很多遭遇交通事故的人来说,后续的赔偿问题往往是一个让人头疼不已的痛点。尤其是当涉及到复杂的责任认定、保险理赔以及赔偿金额的核算时,普通受害者很容易陷入困境,不仅可能拿不到应有的赔偿,还会在繁琐的法律程序中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下面这个真实的案例,就充分展现了这些问题,同时也凸显了专业律师介入的重要性。
20XX年X月XX日,一场意外打破了何X原本平静的生活。未成年人代X无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与何X发生碰撞,导致何X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代X负事故全部责任,何X无责任。何X受伤后住院治疗了133天,经鉴定,何X因交通事故致头部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左下肢损伤也构成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达12%,还需要后续行内固定物取出术及踝关节瘢痕修整等治疗。
肇事车辆登记在邹X名下,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然而,代X是在邹X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取出车钥匙驾车出行的。代X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代X某、杜X为法定监护人。事故发生后,代X某已垫付原告费用72020元。
面对这样的情况,何X感到十分无助。自己遭受了身体上的伤痛,还要面对后续的治疗费用和生活压力,而赔偿问题却毫无头绪。就在何X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他找到了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黎芳。
黎芳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在随州本地深耕法律服务10余年,有着7年的执业经验,擅长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9大领域,累计办结案件300+。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和梳理。
在诉讼过程中,案件面临着诸多争议点。首先,被告保险公司辩称代X无证驾驶,交强险不应赔付。这是很多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容易陷入的误区,认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就一定不会赔偿。但黎芳律师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指出无证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第三人人身损害予以赔偿,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该观点,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120792.85元。这一结果极大地降低了何X向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追偿的风险和难度,交强险赔付款项占何X总获赔的近一半。
其次,被告对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未申请重新鉴定。黎芳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主张单方委托鉴定为法律允许,鉴定机构及人员具有资质,鉴定意见明确,应予采信。法院采纳了该观点,认定两处十级伤残(综合指数12%),为何X争取到112768.8元残疾赔偿金。同时,这也避免了重新鉴定的时间成本,为何X节省了至少2-3个月的诉讼周期和额外鉴定费用。
另外,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属于免责事由为由拒赔商业险,法院予以支持。黎芳律师随即转向要求侵权人(代X及其父母)直接承担剩余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代X赔偿132413.4元,不足部分由父母承担,确保了何X损失得到全面填补。
在核算各项损失时,黎芳律师更是展现出了专业和细致。她对医疗费逐笔核对,排除非医疗支出12元;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按合理标准主张;护理费按行业标准计算;误工费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按两处十级伤残12%指数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争取到60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900元全额支持;交通费酌定2660元。最终法院认定的各项损失均接近或达到何X主张。
此外,黎芳律师还有效处理了垫付款抵扣问题,在计算保险公司赔付时主动扣除代X某已垫付的72020元,使何X无需重复获得赔偿,同时也避免了因垫付款问题导致的执行纠纷。并且,考虑到鉴定意见明确后续需行内固定物取出术等治疗,但费用未实际发生,黎芳律师未强行主张具体金额,保留了何X后续另行索赔的权利。
最终,本案判决生效后,何X获赔总额25.3万余元,扣除已垫付部分,实际获得赔偿款与总损失基本持平,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黎芳律师一直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不仅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还充分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她的努力和付出,正是对自己执业理念的最好诠释,也让何X这样的普通百姓在遭遇困境时,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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