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景德镇,一场离婚纠纷在法庭上展开。原告女方以被告男方存在家庭暴力、长期分居、未尽家庭抚养义务、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争议等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女方诉请判令离婚、子女由自己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被告赔偿、承担共同债务等。被告在这场纠纷中,委托了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俞云才律师代理应诉。俞云才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2202110358068,他秉持着路虽远,行则至;事虽难,做则成的执业理念,在当地法律界有着一定的声誉,还担任着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的职务。
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并无实质的家暴行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案涉财产与债务也无充分证据认定为夫妻共同范畴,而且子女长期随自己生活,由自己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俞云才律师围绕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核心诉求,以证据裁判为原则展开了应诉工作。
首先,针对原告主张的家暴事实,俞律师仔细查阅了相关笔录,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精准地进行质证。他结合笔录与当事人陈述,指出原告所称的家暴其实是夫妻争执中的意外误伤,并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这一关键的质证,成功推翻了原告关于家暴的认定。
其次,对于子女抚养、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诉求,俞律师逐一核查证据链条。他发现原告在这些方面的举证存在不足,其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这个过程中,俞律师多次前往法院阅卷,详细研究每一份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同时,俞律师还以双方自由恋爱、长期共同生活且育有子女的事实,向法院论证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他通过整理双方的恋爱经历、生活点滴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抗辩体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子女,仍有和好的可能。原告主张的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及共同债务承担等各项诉讼请求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俞云才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帮助被告保住了婚姻。他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得到了被告的高度认可。俞云才律师在2025年度还获评了景德镇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共产党员,相信在未来的法律工作中,他会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