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一起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是某村村民,被告为某区人民政府和某市人民政府,第三人则是涉案土地使用权人。原告与第三人就约60.3平方米的土地权属发生了争议,第三人申请政府对土地进行确权,区政府经过调查认定争议土地在第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并作出了确权决定,市政府复议后也维持了该决定。然而,原告不服,以争议土地为其宅基地为由提起了行政诉讼。
面对这起复杂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接受了相关委托。李超律师自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担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从业10余年来,他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等领域,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行政法领域,特别是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办案过程中,李超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原告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超律师全面审查确权程序、证据效力、土地性质及复议程序合法性等焦点问题。他仔细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多次前往涉案土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与各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他严谨审查土地权属来源,精准甄别证据效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确保案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他反复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精心准备每一份文书。
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第三人通过合法出让、挂牌程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证据充分;原告提交的宅基地审批表无法证实争议地块归属,不能证明土地为集体所有;区政府确权及市政府复议均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案件结束后,客户对李超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专业靠谱,责任心重。李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依法维护了合法土地使用权,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和担当。他所在的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路501号启航时代广场B座6楼,他也将继续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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