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一旦遭遇此类问题,普通人往往陷入迷茫与无助,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寻找一位专业对口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件案件,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她深耕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等领域,尤其在劳动争议和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实务积淀。同时,她秉持“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的执业理念,还坚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将法律专业性与人文关怀相融合。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李佳莹律师是如何在复杂的购房纠纷中为当事人成功维权的。2023年4月22日,原告田X与被告崔X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田X以30万元购买崔X名下一处房屋。田X当日支付定金1万元,剩余房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合同约定45个工作日内款额到账。然而,田X积极办理贷款手续时,崔X却拒绝配合办理过户,导致贷款无法正常进行。田X无奈之下,委托李佳莹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要求崔X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被告崔X辩称,原告未在约定的4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30万元,构成违约,其不配合过户系因原告未履行付款义务。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原告一直在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以及被告拒绝配合过户的行为构成违约。
李佳莹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迅速制定了诉讼策略。首先,她带领团队收集并整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收据、微信群聊截图、通话录音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真实有效,且原告一直在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其次,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未在45个工作日内打尾款”的主张,律师当庭向法庭陈述:原告曾在4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被告,明确表示可不经过贷款方式直接支付30万元购房款,但被告拒绝接受。原告在庭审中再次当庭表示愿意立即支付30万元履行合同,但被告仍不同意继续履行。此外,律师申请中介人员董X出庭作证,证实合同签订过程及被告拒绝配合的事实,进一步强化了原告主张的可信度。最后,律师向法庭详细说明二手房贷款交易的法定流程——应先办理过户,银行方下放贷款至监管账户。被告拒绝过户的行为直接导致贷款流程无法推进,违约方实为被告而非原告。
经过李佳莹律师的努力,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关于被告主张的“原告未在4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问题,法院查明:原告曾在约定期限内向被告明确表示可不经贷款方式直接支付购房款30万元,庭审中仍积极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而被告拒绝配合过户,导致贷款流程无法正常推进,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田X与被告崔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被告崔X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原告田X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崔X负担。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面对购房合同纠纷时,寻找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至关重要。李佳莹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当我们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也应该像田X一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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