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并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调解员。 承诺在法律范畴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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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在特定条件下可退还。当房屋丧失使用价值和所有权时,业主可获退还分户账中剩余的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商交纳的部分,如公司仍在,则退还给开发商;否则,由原管辖税务部门代为管理并转交政府财政。

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纳滞纳金。

维修基金是业主共同承担的费用,由业委会管理。在商品住房中,维修基金通常按总房价的2%-3%或每平米100-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地区房地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城市可能不同。

在特定情况下,如房产遭受毁损或消亡,物业的住宅专门维修基金退还遵循一定程序:住户账户中的剩余资金用于补偿;若销售单位仍有相关账户,剩余资金归还;销售单位消失时,上交政府国有财物部门。操作需依法进行。

不可以。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