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过户流程因
过户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下:
一、
继承过户:
(1)
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
销户籍,办理
死亡证明;
(2)继承人要到区或市
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继承
人死亡证明、房屋的
产权证明、
身份证件等资料;
(3)继承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房屋过户登记,并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等资料。
二、赠与过户: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
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
契税,领取契证;
(3)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4)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三、买卖过户:
(1)买方审查
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
(2)双方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
(3)找专业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
(4)如果要办理贷款,那就向银行提交申请;
(5)买方将
买卖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并拿到受理单;
(6)买方凭受理单缴纳相关
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7)买方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8)买方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
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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