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关于处理房地产交易纠纷,我们通常会采取以下四个步骤: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协商是最为理想与高效的解决方式。这种方式要求所有相关合同当事人在和平友善的氛围中共同探讨并寻求解决争议之良策,从而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其次,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时,可以考虑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例如,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政府或企业单位,他们可以向其所属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房东违规收取租房预付定金时,承租人有权依据定金制度追讨。定金是合同签订时的担保,守约方支付,用于保障债务履行。金额一般不超过主合同金额的一半,双方可协商。若房东违规,承租人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在解决争议时,当事人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协商来达成共识。如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则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服务。倘若对调解结果仍感不满,当事人可依法诉诸至法院审理。然而,对于已经签署有效仲裁协议或者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向相关机构提起仲裁程序。

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业主出售房产不影响租赁协议,承租人有权继续租赁。即使房屋产权因买卖、赠予或继承变故,原租赁契约对新产权持有者仍具约束力,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租赁合同需合法有效且未到租期。房东转让房屋后,承租人无需与新房主重新签约,原租赁关系自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