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场地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场地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5.05.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47人
律师解析: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所欠租金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日万分之四)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理
1、如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合同应予解除;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合同亦应解除。
2、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的,房屋可先行交还给出租人。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的,可待评估单位评估完结后交还;未进行装修的,迳行交付。
3、承租人对场地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动产部分由承租人拆走,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对出租人可用部分予以评估折旧,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4、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5、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所欠租金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 更多>>
  •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所欠租金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 更多>>
  •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所欠租金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 更多>>
  •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所欠租金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 更多>>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