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
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进行
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
法律效力同等原件。
当事人还是会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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