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款纠纷精选解答 > 怎么计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怎么计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时间:2025.01.23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款纠纷 阅读:901人
律师解析:
1、施工方未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前提条件
《批复》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工程价款已确定且开发商存在逾期付款事实是实质条件
工程款数额确定是计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保证,如果工程款数额没有确定,就不应认定工程价款的行使期限已经逾期。
3、工程竣工日期是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核心,也是争议焦点
4、诉讼保全措施不可少,拍卖程序是保障
拍卖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也是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
5、其他条件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与转让权的冲突。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与请求权的冲突。
(3)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例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807条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施工方未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前提条件 《批复》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更多>>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是6个月。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该权利行使期限是6...... 更多>>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 虽然全国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转让,但是给予该权利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且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具有转让性。 所以,浙...... 更多>>
  •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行使。 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 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 更多>>
陈琳律师

河南良承(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琳律师,办理百起民商综合类案件,其中包含大量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买新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自执业至今,其办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擅长与人交往且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用专心、专注、专业的态度服务号每一位委托人。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5001065355,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