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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田* 安徽-合肥 工程款纠纷咨询 2025.10.25 08:23:11 334人阅读

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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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除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工程,并就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2.不过,该权利行使存在条件和期限限制。优先受偿权期限自发包人应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十八个月,且权利主体须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3.解决措施与建议:承包人要密切关注发包人付款情况,及时催告。在法定期限内,积极与发包人协商工程折价事宜,若协商不成,尽快请求法院拍卖工程。同时,确保自身作为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承包人主体资格合法合规,以顺利行使优先受偿权。

2025-10-25 12:1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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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承包人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当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先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在工程性质允许的情况下,承包人有两种方式实现权益,一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二是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工程。
(3)建设工程价款能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过该权利有条件和期限限制,优先受偿权期限从发包人应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十八个月。
(4)此权利主体需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提醒: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留意期限规定,且要确保自身符合权利主体资格,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5 12:1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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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时,应及时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二)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但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
(三)要留意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条件和期限,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十八个月。
(四)确保自身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有权利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5-10-25 11:0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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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一般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发包人没按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时间内支付。
2.若发包人逾期不付,除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和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价款可优先从折价或拍卖款中受偿。
3.行使该权利有条件和期限限制,期限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最长18个月,且权利主体需是和发包人签合同的承包人。

2025-10-25 09:1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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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承包人通常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行使该权利有条件和期限限制。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除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不过,优先受偿权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十八个月,且权利主体须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如果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5 09:0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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