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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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涉及到夫妻双方婚后购置共同所有的房产,仅有其中一位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而并未得到配偶的许可授权,如此情况下是无法简单地判别买房行为所带来的善意的。在此种情境之下,该份合同便成为了一份仍需确定有效性的待定合约,因此必须获得配偶方的同意承认后方能生效。若能取得配偶一方的明确同意,那么这份合同将被视为合法有效;反之,倘若配偶一方并不认同其合法性,则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夫妻一方的债务能不能查封、扣押、拍卖共同财产,要全面分析。如果债务是一方承担的,而且债权人能证明债务只用于他个人的生产或生活,那么法院可以执行他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如果不能证明是个人债务,那么原则上应该用共同财产来偿还。

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拍卖权取决于债务性质。如果是共同债务,法院可以拍卖共同财产;如果是单方债务,责任人应该用自己的财产偿还。但是,如果共同财产中有责任人的份额,法院有权对该部分进行处分。

离婚后共有房产一方想出售,得先搞清楚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决里是咋写的。要是上面写明了房产股份比例或权利归属,那可不能随便处置。要是没写清楚,其他共有人还有优先购买权呢。要是对方坚决不同意出售,那出售方可能得通过诉讼来解决房产分割和处置的问题啦。

夫妻一方负债,共同房产或被强制执行,处理起来很复杂。首先要分辨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就可以依法拍卖房产来偿债。个人债务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影响到共同财产,所以要保护好非负债方的权益。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或者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也属于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