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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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房屋买卖合约后,若卖方因故不愿出售,即构成违约,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要求继续执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需承担继续履约、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方收取定金后未签合同,欲终止交易时,需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的两倍。根据法律规定,若卖方未履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虽未签合同,但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尽量仅退还已收款项以解决问题。

房产交易中,买卖合同违约责任通常为购房总价的20%,但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宜超30%。特殊情况下,若违约金过低,法院或仲裁机关可提高;若过高,可降低。预售房屋合同一旦盖章确认,即具法律效力,双方需遵守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购房协议签订后,卖方若无法履行售房义务并决定取消交易,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中已约定违约金,卖方应支付相应款项作为赔偿。但如违约金超出合理范围,卖方可向当地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降低。

购房协议签订后,卖方若无法履行售房义务并决定取消交易,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中已约定违约金,卖方应支付相应款项作为赔偿。但如违约金超出合理范围,卖方可向当地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