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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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期满后,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署合同的探讨在房屋租赁期满之际,若选择继续租赁则必须重新签署租赁合同以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反之,若未签署新合同便继续居住,那么将被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此时租赁双方皆有自由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力。根据相关法规,当租赁期限到达终点时,若承租方仍继续对租赁物行使使用权,而出租方并未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原有的租赁合同将得以延续,但其期限自动转换为无固定期限。

在房屋租赁期间结束后,若选择进行续租,必须重新签署租约合同。若未与出租方就新租期签订明确的合同而继续居住,则会默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和租赁者均可在此情况下随时终止租赁协议。关于此点,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指出,当租赁期限届满之时,承租人仍坚持使用该租赁场地或物品时,即使出租人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之前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其租赁期限已被视为无固定期。

租赁协议到期后,要是想调整租金,双方得重新签协议啊。新协议得把更新后的租金标准、租赁时长这些关键条款写清楚,这能让双方的权益更明确,也能避免以后因为租金变化或租期不清楚引起纠纷和麻烦。通过正式续签,能让租赁关系更透明、稳定,给双方合作打下好基础呢。

集体协议在到期前三个月,需各方协商决定是否延续或重构,一般有效期为一至三年。协议到期或满足终止条件时自动终止,但任何一方均可在期限届满前提议续约或续签,以维护合作关系。

在公司名称变更或法人代表更换时,无需重新签署合同或购买职工工龄。这些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效果,因为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签署时的双方意愿和条件,而非后续的公司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因此,企业在这些情况下无需采取额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