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手房买卖合同撤销时,贷款合同通常也能解除。
因为贷款合同常以
房屋买卖合同为基础,虽相关解释针对
商品房,但二手房可参照处理。
2.
合同撤销后,卖方要把收到的
购房贷款和房款本金及利息,分别还给
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3.买受人需配合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合同手续。
若因一方过错致合同撤销,过错方要
赔偿对方损失,如贷款利息等合理费用。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小朱向银行
申请贷款支付
购房款。后因小胡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小朱向法院请求撤销该二手房买卖合同并获支持。此时贷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小朱认为二手房买卖合同已撤销,贷款合同也应解除,而银行则认为需按原贷款合同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二手房交易虽无直接规定,但可参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处理。因二手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朱请求解除贷款合同应得到支持。
2、合同撤销后,小胡作为卖方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银行和小朱。小朱作为买受人有义务配合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合同的手续。由于小胡隐瞒
房屋质量问题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赔偿小朱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贷款产生的利息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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