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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房子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7.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56人
律师解析:
1.婚前房子加名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生效,一方将另一方名字加到自己婚前房产上,等于把部分产权赠给对方并完成登记,房子就成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
2.实际情况要具体判断。
若有协议表明加名不是赠与,或约定了房产份额,按协议确定产权归属。
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定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朱名下有一套房产。为表诚意,小朱在婚前将小丽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然而婚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分割房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虽然加了小丽名字,但购房款全是自己出的,房子应归自己;小丽则认为房产证有自己名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小朱婚前在房产上加小丽名字,可视为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小丽并完成登记,该房产在法律上成为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
2、不过,若双方有协议明确约定加名行为并非赠与或约定了房产具体份额等特殊情形,应按协议确定产权归属。且离婚分割房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判定各自应得份额。本案中虽无协议,但购房款全由小朱出这一资金来源情况,法院在分割时会作为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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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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