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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20年的房子被拆迁怎么赔偿

时间:2025.07.0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21人
律师解析:
1.搬迁费:
若承租人负责搬迁,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搬迁费应补偿给承租人。
2.装饰装修补偿:
有约定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无约定,可拆走的归承租人,不能拆的可要求征收方评估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商用房):
经营用房拆迁,承租人可获补偿,标准各地不同。
赔偿先给所有权人,承租人可依合同主张,无约定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租赁小胡的房子,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期间,该房屋面临拆迁。小朱承担了搬迁工作,且此前对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此外,小朱将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然而,拆迁赔偿款直接给了小胡,小朱认为自己应获得搬迁费、装饰装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小胡却以合同未明确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且由承租人承担搬迁的,搬迁费应补偿给承租人,所以小朱有权获得搬迁费。
2、对于装饰装修补偿,若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时,能拆除搬走的由承租人拆走,不能拆除的,小朱可要求征收方给予评估补偿。
3、用于经营的房屋被拆迁,小朱作为承租人可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标准依各地规定。
4、赔偿虽直接给了房屋所有权人小胡,但小朱可依据租赁合同向小胡主张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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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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