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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以房抵债有啥注意问题

时间:2025.06.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90人
律师解析:
1.产权方面:
抵债房屋产权要清晰,无抵押、查封等限制,防止第三方主张权利影响债权人
2.协议方面:
抵债协议要详细明确,涵盖房屋信息、抵债金额、债务消灭时间等,避免歧义。
3.在建房屋:
若房屋未建成,要留意工程进度和质量,避免烂尾或质量不佳。
4.过户登记:
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完成过户房屋所有权才转移,防房企再次处分。
5.税费问题:
明确抵债税费承担方,避免后续纠纷

案情回顾:

小许是债权人,某房地产公司以房抵债偿还小许债务。双方签订抵债协议,但协议未详细写明房屋具体信息及债务消灭时间。该抵债房屋未建成,房地产公司也未告知工程进度。办理过户登记前,小许发现房屋因其他纠纷被第三方主张权利。此外,双方未明确税费承担问题,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房地产公司以房抵债应确保抵债房屋产权清晰,本案中房屋出现第三方主张权利情况,影响了小许作为债权人的权益。
2、抵债协议应明确详细,包含房屋具体信息、抵债金额、债务消灭时间等内容,本案协议不明确易产生歧义。
3、对于未建成房屋,房地产公司应向小许告知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防止出现烂尾或质量不达标问题。
4、需按规定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否则房地产公司存在再次处分房屋的风险。
5、双方应明确抵债行为涉及的税费由哪方承担,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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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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