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担保的法定债权范围: (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三)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四)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五)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六)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二)反担保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 (三)文件的提供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一般来讲,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2020-11-26 18:53:47 回复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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