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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能否被执行

时间:2025.06.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30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当申请执行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即便该住房是其维持生活必需的,法院也能强制执行
此外,若房屋面积过大或豪华,明显超出生活必需,也可能面临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综合考量,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
如果遇到涉及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执行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1.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被执行。
2.申请执行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住房,或同意从房屋变价款中扣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可强制执行该住房。
3.若房屋面积过大或豪华,明显超出生活必需,也可能被执行。
4.法院执行时会综合考量,平衡债权人权益与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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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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