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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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在购置房产时,如开发商未如期完成房产证书手续,导致买家无法及时获得产权,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应按约定执行;若无明确条款,可参照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违约金。买家有权书面催告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房产证申领,若仍未完成,买家可根据合同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开发商应按时交房,否则购房者可依情况保护权益。延期交房分几种情形:若经催告后开发商有合理延期理由,购房者可不解除合同,选择等待并要求付违约金;若延期且无合理理由还推诿,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房,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按延期天数付违约金赔偿。

当开发商未按时交房,业主应首先书面催告。若无果,业主可通过调解、诉讼或仲裁寻求解决方案,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收益。此外,开发商可能还需承担其他法定责任。

1.约定解除:合同中明确交付时间和法律责任,开发企业未如期交付,购房者可根据条款解除合约,全额收回已支付款项。 2.法定终止:合同无违约责任规定,购房者书面催告开发企业,等待三个月后仍未履行交付义务,购房者有权解除合约,全额回收已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