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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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却决定退房的情况,我们建议您首先参照所签署的合同条款进行妥善处理,倘若发现合同内并无相关规定,便可尝试与对方展开积极的沟通协商;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您依然有权申请第三方予以调和;若对此调和结果表示不满,亦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正式诉讼,当然亦可径直向法院提出申诉。若经查证确属卖方违约,您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系买方违约,则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1)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则可按照先前所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将定金予以返还。(2)如所订立之定金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收取定金者应全额归还已收到的定金款项。(4)在发生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倘若收取定金者未履行约定义务,则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倘若在无任何一方应负责任的情形之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订立,那么所缴纳的定金便应该全额退还给买方。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三种可能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情况:首先,双方未能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共识;其次,双方对于补充协议的协商也未能取得一致意见。

可以取回的,然而所需条件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若购房者希望收回定金,在一些特定的状况之下,他们便有权向开发商索回定金。这些情况包括:当开发商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在未达到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其与购房者之间关于购房定金的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关于定金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依约定退还。若合同无效,收取方应全额退还。违约时,如收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支付方违约,则无需退还。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保障,但也需公平合理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