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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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中,检察机构被赋予了对案件进行审查和提起公诉的权力,因此它同样拥有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性措施的决定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审判环节上法院亦具备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利,然而在本文所讨论的话题范围内,我们主要聚焦于检察机构的审批权限。

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事宜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批准文书后方可执行,此项权力属于公安机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当场宣读并要求其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需要注明其须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在特定条件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检察院在处理不起诉案件时,检察官会对案件进行审查。检察官会审查案件证据、嫌疑人对行为的认识、犯罪严重程度等因素。检察官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不起诉决定合法、公正、合理。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无罪或变更强制措施时,需要进行综合考虑。他们会考虑嫌疑人的危险性、犯罪的轻重程度、刑期的预测以及逃避的可能性等因素。对于复杂或存在争议的案件,检察院会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审议,以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可以对特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求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严格监督其遵守法律法规,比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市县,住址等变更须在24小时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