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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的溢价款归谁所有

时间:2025.05.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25人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溢价款归属分情况而定: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将房屋过户给后买受人,前买受人未获房屋,可要求出卖人担责。
溢价款一般归出卖人,但前买受人可主张房屋差价损失赔偿,其中含溢价款部分利益。
后买受人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前买受人能取得产权,溢价款归前买受人。
合同无效财产返还,房屋增值利益本就属前买受人。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屋先后卖给了小丽和小胡。
小朱先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之后,小朱又和小胡签订合同并完成了过户。
小丽得知后,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认为溢价款应归自己。
小胡则主张溢价款属于自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小朱将房屋过户给小胡,小丽未取得房屋,她可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
这种情况下,溢价款一般归小朱,但小丽可主张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差价损失实质包含溢价款部分利益。
2、若小胡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形导致与小朱的合同无效,小丽能取得房屋产权,溢价款通常归小丽。
因为合同无效后财产应返还,房屋增值利益属原所有权人即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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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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