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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涉及拆迁户如何维权

时间:2025.05.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56人
律师解析:
1.一房多卖指卖家把同一房屋卖给多个买家。
拆迁户遇到此类纠纷,先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无无效或可撤销情况,合同通常有效。
2.房屋归属判定:
已办产权登记的优先;
都未登记,合法占有的优先;
都未占有,合同成立在先的优先。
3.拆迁户要及时收集合同成立在先、合法占有等证据
先与卖家协商,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卖家担责,如赔偿损失、返还房款等。

案情回顾:

小朱是拆迁户,与房屋出卖人小胡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小胡又将该房屋卖给了小丽。小朱和小丽均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小朱认为自己是拆迁户且合同成立在先,房屋应归自己;而小丽称自己交款后已合法占有房屋,房屋应属于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判断房屋归属需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若小朱和小丽的合同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合同一般有效。
2、由于两人都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此时应看谁合法占有房屋,若小丽能证明自己已合法占有,则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若小丽不能证明,而小朱能证明自己合同成立在先,那么小朱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
3、无论最终房屋归属谁,未获得房屋的一方可要求出卖人小胡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购房款等。小朱作为拆迁户,应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合同成立在先等相关证据,可先与小胡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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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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