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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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消费者应首先联系当地房地产监管机构,了解情况并寻求帮助。同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款或赔偿损失。如果需要办理产权过户,应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遇到不可抗力导致过户困难,可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以房产抵债。若开发商破产,将依法进行清算。

在遇到房地产开发商卷款潜逃、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被确定的情况下,将会使得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所设立的目的无法得到实现,因此,当当事人提出解除该份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时,我们应当给予支持。同样地,如果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无法顺利签订,进而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正常履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当开发商逃亡之际,发展商并不需要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商业合作关系,而非纯粹的经济利益共享体。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各位业主应当首先明确自身的房产所有权归属于谁。在此基础之上,购房者应当尽全力与其他业主团结协作,以寻求最大程度的法律援助和保护。

关于开发商逃逸所引发的贷款协议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地告知您,这是完全可以解除的。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被正确识别或明确界定,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无法达到其最初设定的目的,如果您提出解除此项贷款合同的要求,法律会予以支持。另一方面,若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出现了任何人为因素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按照原计划正常执行,那么,作为相应的另一方当事人,他们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