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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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户提前解约后,因违约金尚未达成共识,房屋是否可重新出租的问题在已有租房合同且尚未到期的前提下,若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并退出租赁房屋,那么出租人亦有义务无条件退还相应的房屋租金给承租人。这是因为房屋租金通常被定义为租赁期内占有、使用和控制房屋所需负担的经济补偿,而当租赁合同中止时,自然无需为已经撤销的使用权继续承担相应的报酬。

一般来说,要是房东把房子收回去,而且不退押金,那租客得按租房合同里的规定交违约金。要是合同里写得很清楚违约金怎么算,那就按合同来;要是合同没写清楚或者写得很模糊,那就根据房东的实际经济损失来定,比如重新租房子的合理成本等,然后酌定一个违约金。

若出现房东不予退还租赁押金的问题,双方可首先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之道。如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租户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民个人之间、企业法人之间、非营利性机构之间以及它们之间发生的涉及财产权益与人身权利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拥有管辖权。

本情形涉及租赁合同纠纷,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若承租方提前解约,构成违约。押金退还需依合同违约条款。合同规定违约不退押金,出租方可拒退;若无此条款,出租方须无条件退还押金。

租户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约无责任,合同视为解除。因租户自身问题离开,可协商解除或支付违约金后解约。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则按协议赔偿,低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过高亦可要求降低。未约定违约金则按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