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缴付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吗?我去年在外面上班的时候,因为厂里宿舍住满了,我就在厂的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当时签的合同是两个月的,现在活动到期了,我不想租了,结果房东不给我退押金,像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吗?

新疆 - 哈密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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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法务团

地区:新疆 - 哈密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2021-04-13 06:1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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