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1.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收取中介费;2.中介未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3.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无权收取中介费。

在二手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协商签署,房屋经纪人非合同当事人,无需签名。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买卖合同涉及物品权转移及价款支付,应包含如标的物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约期限、地点及方式等条款。中介合同则指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或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未经房产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后可以主张违约金,不管是哪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也不管在之前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之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在实际的违约情形发生之后,守约的一方都可以提出获得违约金的请求。

在居间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不过现实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中介费一般由买家承担,卖家不承担房产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