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当涉及借名购房争议时,首先应尝试协商和调解以解决分歧。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失败,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仲裁机构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各方需遵守最终判决、裁决及调解书的规定,如遇违约,受害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引发的争议,我们可通过和解协商或调解等多元化解决手段加以化解。若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意愿、调解协议又或和解及调解均告失败的情况下,也可依据房屋买卖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向适当的仲裁机关提交仲裁申请,亦或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协议书应得到切实履行;若有任何一方拒绝履行的话,则另一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决房屋登记争议的方式主要有三种:首先是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建立良好沟通,理解对方立场,寻找共同点,达成和解协议;其次,符合条件的借用人可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更正或异议登记;最后,若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决,依赖当事人的自觉履行或法院的强制执行来解决争议。

关于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引发的纷争,可尝试通过和解及调解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如若各方当事人无意于达成和解、调解协议或和解、调解失败的话,也可以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争议条款,向相关仲裁机关提交仲裁申请,亦或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之中,作为提起方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倘若拒绝履行,则另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如何确认所有权归属的方式如下所述: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已完成房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的购买者,他们将有机会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权益;若未能达成此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时间进行排序,优先赋予那些已经先行支付了购房款之人以房屋的所有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