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谁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谁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时间:2025.04.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29人
律师解析: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主体在特定情况下,比其他人更有优势购买特定标的物的权利。
下面为你介绍几类常见拥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
1.按份共有人:
按份共有人就是对同一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的人。
当其中一个按份共有人要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相同的交易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承租人: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如果出租人打算出售租赁房屋,就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告知承租人。
此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要转让股权,并且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后,在相同的交易条件下,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要是有两个或以上股东都想行使优先购买权,他们先自行协商确定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购买。
4.合伙人
合伙人在转让其在合伙企业里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不过,具体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还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许、小李、小胡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小许欲转让其份额。小许未通知小李和小胡,便与小丽签订了转让协议。小李和小胡得知后,认为自己作为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小许与小丽的转让协议无效,要求优先购买小许的份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在其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小许未通知小李和小胡就转让份额,侵犯了他们的优先购买权。
2、若小李和小胡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小许的份额,他们的主张应得到支持,小许与小丽的转让协议可能因侵害优先购买权而被认定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