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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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未明确违约金,违约方可被要求支付。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协商确定或预先计算损失赔偿额。未约定时,受损方可请求按实际损害承担违约金。拖欠租金时,出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支付,数额结合拖欠金额和时间,按银行利率计算。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纠纷可通过协商、起诉解决。

我们确立了如下规则:若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应按照每延误一天便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的规定执行。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为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提出降低要求的,他们必须证明实际损失已经超过了违约金总额的30%。

在房地产交易中,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需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费率一般在房价的2%至5%。但法律对违约金金额未作硬性规定,视行业惯例而定。该违约金本质上是对购房者损失的补偿,如果认为过高,可向法院申请调整,法院会考虑实际损害,通常不超过损失的30%,以公正决定。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通常按每天2%-5%计算,无硬性规定。若违约导致实际损失,包括预期经济收益,赔偿须基于违约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义务履行不全或有瑕疵,同样需赔偿实际损失。

在遭遇房开公司逾期交付房产之情况时,购房者有权依照其所支付房款的总和,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结合逾期时间来主张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如果在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金额,那么购房者便可根据该约定向房开公司索取违约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