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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耍赖不搬走该怎么办

时间:2025.04.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86人
律师解析:
当租赁关系结束,若租客赖着不走,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占有。
此时,房东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发送书面通知:
保证通知有效送达,建议采用特快专递等方式向租客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
在通知里,要清晰表明租赁期限已到或合同已解除,明确要求租客在规定时间内搬离。
同时,告知租客需承担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以书面形式让租客清楚知晓其应履行的义务。
2.提起法律诉讼
要是与租客协商没有结果,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中,要求法院判决租客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若法院判决生效后,租客依旧不履行判决,房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院的强制力让租客搬离。
3.注重证据收集: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
房东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解除合同通知及送达凭证、房屋交接记录等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能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发挥重要作用,让自己在纠纷中更有底气。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李,租赁期限届满后,小李却赖着不走。小朱多次口头要求小李搬离,小李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无权占有,要求其立即搬离并支付逾期腾房费用,而小李则坚称自己有继续居住的权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租赁关系结束后,小李赖着不走的行为构成无权占有。小朱可按照法律规定,以特快专递等方式向小李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明确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搬离并承担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2、若协商无果,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李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费用。判决生效后小李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小朱在诉讼中要注意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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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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