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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购买的房产房屋的归属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65人
律师解析:
婚前购买房产归属情况
1.一方全款购买:
若在结婚前,一方用自己的钱全款买下房产,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出资购买的一方个人所有,与另一方无关。
2.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二人一起还房贷
这种情况下,房产归产权登记的一方。
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购买房产归属情况
1.夫妻共同财产购买:
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的财产购买房产,不管房产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为自己子女购买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按照《民法典》规定,这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由双方父母一起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前,小朱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婚后,小朱父母出资为小朱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同时,小丽父母和小朱父母一起出资给他们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但未明确约定份额。后来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于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丽认为都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则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首付购买的房子,虽登记在小朱名下归其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小朱应补偿小丽。依据是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小朱父母婚后出资买的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子,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因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3、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子,应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因未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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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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