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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出钱买房写孩子名字能否收回

时间:2025.04.0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17人
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父亲出钱买房写孩子名字,这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作对孩子的赠与,房屋所有权也就归孩子所有。
2.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父亲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尝试收回房屋。
要是孩子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像虐待父亲等情况,父亲有权撤销赠与
当孩子不履行对父亲的扶养义务,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里约定的义务时,父亲同样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收回房屋。
但要注意,撤销权需在父亲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另外,若父亲是以借贷关系出钱给孩子买房,并且有借条等充足证据能证明是借款而非赠与,那么父亲可以要求孩子偿还借款,而非收回房屋产权
4.总之,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需借助法律手段来争取相应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出钱以儿子小李的名义买了一套房,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后来,小胡发现小李不仅不履行赡养义务,还时常辱骂他,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小胡决定收回房屋,但小李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拒绝归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小胡出钱买房写小李名字,可视为对小李的赠与,房屋所有权归小李。但小李不履行赡养义务且辱骂小胡,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小胡有权撤销赠与。
2、小胡若要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小胡能证明当初出钱是借贷关系,有借条等证据,也可要求小李偿还借款而非收回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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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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