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父亲出钱
买房写孩子名字,这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作对孩子的赠与,
房屋所有权也就归孩子所有。
2.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父亲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尝试收回房屋。
要是孩子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像虐待父亲等情况,父亲有权
撤销赠与。
当孩子不履行对父亲的
扶养义务,或者不履行
赠与合同里约定的义务时,父亲同样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收回房屋。
但要注意,
撤销权需在父亲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另外,若父亲是以
借贷关系出钱给孩子买房,并且有
借条等充足
证据能证明是借款而非赠与,那么父亲可以要求孩子偿还借款,而非收回
房屋产权。
4.总之,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需借助法律手段来争取相应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出钱以儿子小李的名义买了一套房,
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后来,小胡发现小李不仅不履行
赡养义务,还时常辱骂他,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小胡决定收回房屋,但小李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拒绝归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小胡出钱买房写小李名字,可视为对小李的赠与,房屋所有权归小李。但小李不履行赡养义务且辱骂小胡,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小胡有权撤销赠与。
2、小胡若要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小胡能证明当初出钱是借贷关系,有借条等证据,也可要求小李偿还借款而非收回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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