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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锁门不让住这期间的租金如何办

时间:2025.03.2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75人
律师解析:
房东锁门不让住属违约。
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担责并返还租金。
租客可先和房东沟通,让其说明锁门缘由,恢复居住权,返还未住期间租金。
若遭拒,可申请仲裁起诉
诉讼时,租客要提供租房合同证据
房东应扣除实际居住天数租金后,返还剩余租金。
租客要保留好租房凭证。

案情回顾:

小郑租了小静的房子居住,某日小静突然将房屋门锁上,导致小郑无法入住。小郑要求小静说明锁门缘由,恢复其居住权并返还已交租金,小静拒绝。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郑认为小静的行为构成违约,而小静却坚称自己有合理理由。

案情分析:

1、在本案件中,房东小静锁门致使租客小郑无法居住,此行为属于违约,小郑有权要求小静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租金。
2、小郑先与小静沟通,要求其说明锁门缘由、恢复居住权及返还租金,符合正常流程。若小静拒绝,小郑可申请仲裁或起诉。诉讼时,小郑需提供租房合同等证据,小静应扣除实际居住天数租金后返还剩余租金,小郑需保留好租房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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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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