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借名买房怎样签协议书

借名买房怎样签协议书

时间:2025.01.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61人
律师解析:
以下是借名买房协议书签订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一、明确主体信息
详细填写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这是协议的基础。
只有主体明确,后续的权利义务才能清晰对应,避免因身份不明产生纠纷
二、说明房屋情况
具体描述房屋位置(精确到门牌号)、面积大小、户型结构等基本情况,让双方对所涉房屋有清晰认知。
三、约定借名事实
明确阐述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仅名义持有房屋的真实意愿,避免日后对购房事实产生争议。
四、规定出资方权利
出资方应享有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收益权等,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五、明确名义方义务
名义购房方需协助办理房屋相关手续,且未经出资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
六、约定解除条件
如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严重违约等情况下,协议可解除。
七、注明争议解决方式
可选择仲裁诉讼,明确解决途径。
八、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订日期,确保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签订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保障协议合法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出资欲购房,因自身购房受限,便与小李签订借名买房协议。协议中对房屋情况描述模糊,未精确到门牌号,且未明确约定解除条件。后房价上涨,小李欲擅自处分房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主体信息虽明确,但房屋情况描述不具体,易导致双方对房屋认知不一致,产生分歧。
2、未明确约定解除条件,在出现纠纷时,缺乏清晰的处理依据,增加解决难度。
3、小李擅自处分房屋,违反了借名买房协议中名义方应有的义务,损害了出资方小朱的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