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住宅楼中阳台的计价方式,部分房产开发商会将其纳入
购房面积范畴;
然而也有一些房地产项目会选择只把阳台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还有一些更特别的情况下,阳台甚至并不计入建筑面积之列。
根据相关规定,阳台是否能够计入建筑面积需视其本楼层有无上盖以及其是否拥有可供维修的结构而定。
具体来讲,只有那些具备上盖且具有维修结构的阳台才被允许计算面积。
对于未封闭的阳台,其面积应以维修结构所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若上盖水平投影面积小于阳台建筑面积的一半,那么该阳台将不会被全额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保安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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