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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的类型包括哪些

时间:2024.10.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88人
律师解析:
1.关于商品房预售的争议性问题;
2.涉及单位集资房及已参与房改的公有住房销售方面的矛盾冲突;
3.关于私有房屋与二手房交易中的争端纠纷
4.关于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异议问题;
5.关于房地产所有权归属的争议事项,以及包括房屋赠与、互易和继承等各类纠纷;
6.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争议问题;
7.关于相邻权方面的争议问题。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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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凡律师

天津中况律师事务所

王凡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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