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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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欺是故意误导他人做决策,通过失实陈述或隐藏真相,行为初衷在于引发错误动机。需具备故意、欺诈行动(如虚构事实、隐瞒信息)及受害者不知情并据此做出决策三个要素。第三方若在民事行为中对单方当事人实施欺诈,且该方不知情,即使对方可能有所察觉,也可能被撤销法律行为,欺诈者需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双方过错按比例担责,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房地产开发者故意误导业主对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理解时,您可考虑先行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解除合同,同时索赔违约金;若协商不成,您可以诉诸法律,请求法院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通常情况下,提前终止租约会违反合同,承租方需赔偿。但若房屋因不可抗力损坏或无法满足合同目的,承租方可申请减免或豁免租金。例如,房屋遭遇不可预见的损害,影响居住安全或使用功能,承租方便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销售纷争解决途径多样:可协商、求助消费者协会、申请政府调解或仲裁起诉。协商优先,调解为辅;仲裁起诉,法律保障。选择合适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购房遇欺诈行为,当事人可依据权利变更、撤销合同或提前终止契约。根据我国法律,若一方实施欺诈行为,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被欺扰方可向政府或仲裁委员会申诉撤销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