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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合同丢失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06人
律师解析:
对于遗失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的情况,可以参照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补救和处理:
首先,如果您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您可以前往当地的房地产档案馆,请求出具由档案馆复印的购售合同章印清晰的复印件;
其次,若是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交易的,您可联系该中介机构并要求其提供为您保留的购房合同副本以供参考;
第三种可能的方案是,尽管未曾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缺少中介协助,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原有的买卖协议存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无可持续性的原因时,也可以选择终止原有合约,重新与卖家协商签署新的一份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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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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