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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程序需要什么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20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诉讼纠纷问题,属于关于不动产方面所引发的法律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具有审判权限的人民法院予以统一司法管辖。因此,处理房地产纠纷事宜时,应当向位于该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收集案件的基本资料。这其中包括收集所有可能对己方在争议中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的证据材料,并按照优先级顺序依次整理成明晰的证据清单。其次,编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必须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同时详细阐述起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最后,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审查。除此之外,还需提供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有代理人参与诉讼,则需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当案件经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流程便告一段落。然而,起诉流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案件审理工作的全部完成。接下来,还需经历答辩、交换证据、法庭审理以及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等多个环节,只有在这些环节全部完成之后,一个完整的审理阶段才能宣告结束。若案件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其进行二次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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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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