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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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审程序的一般步骤是如何进行的关于二审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受上诉书、答辩状以及相关案件卷宗及证据后,应当予以立案登记。其次,第二审人民法院将针对上诉请求涉及到的相关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条款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查工作。再次,若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举行开庭审理,则应在开庭前三天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正式通知书。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需以书面形式传达意图,通知送达即合同解除。流程简单,但需遵守告知义务。若相对方对此持有异议,那么买卖双方便需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争议问题。

首先,对于提起诉讼的一方,应当先行递交起诉状,其需根据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供适当份数的起诉状副本。其次,按照谁提出主张便由谁负责举证的基本原则,原告向法庭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交以下各项所需材料:1.用以证明原告主体身份资格的相关材料。

起诉方需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交完备起诉状,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法院将通知被告并发送相关文件。开庭前三天,法院将通知当事人及参与者。法院应保障起诉权利,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应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原告可上诉。

房屋交易纠纷之诉需遵循法定程序:原告向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在七日内决定立案或驳回。立案后,五日内送达被告,三日前通知各方出庭。法院保障原告起诉权益,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必须受理。如不服裁定,可向上级法院上诉。这一流程确保了房屋交易纠纷的公正、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