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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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卖方导致房产证延迟发放,应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未规定时,可参照央行逾期贷款利率以购房总价为基础计算。《民法典》允许双方协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度,并授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违约金不足或过高时进行调整。

对于延迟交付房屋所导致的赔偿标准问题,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将违约金设定在每延迟一天即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补偿金。然而,若有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实际损失为理由请求予以降低时,应根据违约金是否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相应地进行适当调整;反之,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为由请求提高时,则应依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具体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关于开发商提出退还房屋违约金事宜,可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具体金额进行核算。如若在合同中未见详细规定或者存在模糊条款,则应按照实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评估。如经核实,因开发商行为导致的损失较为严重,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违约金比例,然而,此部分的上限不应超出实际损失的30%。

购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有效时间是三年,该诉讼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一房二卖”此举涉嫌欺诈,具体而言,“一房二卖”是指在签署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从而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且所得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者,这不仅构成了民事范围内的违约和赔偿责任,进一步来说,更有可能触及刑法中的诈骗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