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诉讼标的价值如何评估

房产纠纷诉讼标的价值如何评估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06人
律师解析:
1.经过双方协议达成共识。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为节约成本且更为便捷,只需涉案双方在房屋价值问题上达成默契,法院便会依据此一共识作出裁决;
2.委托专家进行评估。当涉及到的当事人双方对所讨论的共享房屋的价值无法达成统一,且争议颇大之时,法院往往会选择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方式来处理。若当事人各方对于共享房屋价值存在分歧,却未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将如何应对?
根据法院司法指导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应简单地拒绝原告的诉求,而应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以鼓励当事人提出委托评估的请求。在经过充分的解释和说明之后,当事人仍然未能提出申请的话,法官可以通过咨询房地产中介公司或者评估公司(至少两家)的意见,然后结合多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最后再做出适当的决定,并且必须在裁判文书中详细阐述其理由;
3.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倘若双方都主张对房产的实际所有权,那么对于需要向对方支付的补偿金额,则应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换言之,即由双方参照拍卖竞价的模式,以获取争议房屋的实际拥有权。简而言之,便是谁能给出更高的报价,该房屋便归属于谁。这种方式能够相对公正地解决双方争夺同一套房产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