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机敏车典质登记所需的手续:
1、《机敏车典质登记/质押申请表》;
2、机敏车所有人和典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敏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敏车登记证书;
5、典质人和典质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典质合同副本原件。
二、不予解决典质登记的情形:
1、机敏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敏车达到国家限定的强制报废准则的;
3、机敏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敏车隶属被盗抢的;
5、隶属海关监管的机敏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准许转让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情形。
三、解决组织: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其分所,远郊区县交通支、大队车管站
四、解决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2019-01-30 03:15: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