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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损失赔偿咨询哪个部门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77人
律师解析:
在您面临着房产屡次出售的状况时,务必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机构的协助与支持,以确保个人的权益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如果双方对相关事项不能够达到一致的理解与共识,您享有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权利,并要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赔偿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假如涉案的开发商存在一屋两售的不当行为,您不仅有资格要求获得购买款项双倍金额以内的赔偿,而且还能要求赔偿其他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所交易的房屋属于二手物业,那么您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卖方甚至可能会面临刑事追究的风险,关于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已经在《人民法院报》上进行了公开报道,您可以在该网站上进行查阅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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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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