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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房是套内面积吗现在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06人
律师解析: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既可采取以「套」或「单元」为单位进行定价,亦可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来确定价格标准。商品房建筑面积主要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享建筑面积两大部分,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作为独立产权单位,而分摊的共享建筑面积则属于共有产权范畴,购房者依法依规对该部分享有权益并承相应责任。无论是采用按套(单元)计价还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示所涉及的建筑面积以及明确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情况。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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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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