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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83人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争议案件中,人民法院通常采取以下四种主要途径来达成问题的圆满解决:
第一步是按照公平公正并且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以和平友好的方式尝试与当事人进行私下和解;如果和解无果,接下来则可以寻求有第三方帮助的情况下再次进行协商以寻找最佳解决方案。而如果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依据相关的合同条款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由特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若以上所有步骤都未能解决问题,最后一个选择就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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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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