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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烂尾楼停贷会有什么后果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17人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之后,倘若不幸遭遇项目停工,施工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建设的话,消费者自行停止支付银行房贷,将会面临以下几种法律后果:(1)房子或遭严重亏损出售,倘若消费者尚未完全结清所欠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由于该项贷款具有相应的抵押物,即您所购买的房产,因此在您停止支付贷款一段时间后,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可能会决定采取措施,将您的房产收回。而在收回房产之后,银行往往会选择以较低的价格进行公开拍卖,以此来回收资金。这就意味着,那些选择停止支付贷款的消费者,他们的房产很有可能会被银行以低价拍卖的方式收回。(2)长期承受银行追索贷款本息的压力,即使在房产被拍卖后,仍然无法全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仍有权继续向您追偿债务。除非您在未来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否则银行有权请求法院对您实施强制执行。(3)已经支付的房款可能会血本无归,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支付首付款、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发生停止支付贷款的情况,这些已经支付的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4)已经偿还的房贷可能无法追回,对于通过贷款购买房产的消费者来说,在购买房产之后,他们需要按照约定每月偿还贷款。一旦房价下跌,消费者选择停止支付贷款,那么他们之前偿还的所有房贷都将无法追回。(5)可能会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黑名单,消费者主动停止支付贷款将会导致他们被列入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这将对他们的个人信用造成严重影响,可能使他们在未来申请贷款或者寻找工作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和困难。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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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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